《关于重申严禁网上买卖pos机等受理终端的公告》
2019.03.31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下称《通知》)第三条第(十三)项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9〕85号),进一步强化受理终端安全管理。遵照中国人民银行监管规定,拉卡拉就相关事项重申如下:
1、自《通知》发布之日起,拉卡拉所有市场体系,包括直营分公司、外部合作销售机构等,均不得在网上买卖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网上买卖拉卡拉pos机(包括mpos)、刷卡器等受理终端的行为,均未得到拉卡拉授权,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侵犯拉卡拉合法权益。拉卡拉将积极协同相关方面调查取证,严肃追究责任。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1日